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
活動計畫書
一、緣起:
兩岸交流互動亟盼有指標性的大型交流活動,以彰顯小三通實施邁入第十年之重大意義。舉辦橫渡金廈游泳活動是兩岸體育界的共同願望。經過2009、2010年二度成功舉辦「金廈泳渡」活動後,金廈雙方賡續共辦「金廈泳渡」活動,符合社會價值、新聞議題、及兩岸人民期待,其深富歷史義意,且亟具旅遊發展效益,堪值推動。
在兩岸逐漸和緩、並加強人民往來及各項經貿、體育、文化等交流合作的今日,把「泳渡金廈、永度和平」的活動喜悅,分享全球華人來共同參與,意義深遠。
二、活動目的
(一)推動民間交流、增進相互瞭解,和緩海峽禁限制水域線的對峙,讓原來的戰區,轉化為和平的賽場,讓兩岸互動更密切、交流更具體。
(二)活絡兩岸交流的「黃金之門」,透過這個水域活動,使金門、廈門真正成為兩岸交流的「黃金之門」。
(三)運用兩岸特殊地理位置,創造具國際化價值新聞性,提升金廈兩地的知名度。
(四)帶動兩岸三地觀光旅遊豐富商機,海島資源(觀光、體育、環境、文化、休閒)的有效開發,豐富兩門海島生活及相關產業。
三、活動組織機構
(一)金門
1.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成人游泳協會
2.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3.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局
4.協辦單位: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大學、金門體育會
(二)大陸
1.指導單位:中國游泳協會
2.主辦單位:廈門市政府
3.承辦單位:廈門市體育局
4.協辦單位:廈門市游泳協會
(三)於政策同意後由雙方共同成立「活動籌備工作小組」,做為推動本次活動作業單位。
四、活動預訂時間與程序(如附程序表):
(一)預訂時間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農曆6月29日長潮)。勘定潮汐後(約上午10點24分滿潮),預定9時20分下水出發,賽程距離約7公里(由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灘至烈嶼(小金門)雙口海灘,順海流規劃活動路線),預估第一名于10時30分左右抵達終點線。
(二)活動時間需視泳渡選手現場情況做適度調整。
五、活動路線
預訂由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域下水游向烈嶼(小金門)雙口附近海域上岸,如附泳渡比賽路線規劃圖。
六、比賽方式
(一)每隊2人,採2人接力。
(二)選手必須在中點接力區內完成換手,換手時必需先在水中完成交接,第一棒選手才可登船。
(三)戒護船除駕船員一人,救生員一人(負責選手比賽時的安全及裁判工作),選手一人,合計三人。
(四)選手游泳時,身體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碰觸外物,否則判定違規失格。
(五)每間隔500公尺設標示氣球一個、選手須依標示泳道前進、偏離泳道時裁判有權利要求改正或視情況(嚴重時)取消比賽權。
(六)終點區:設有終點線、選手須通過此終點線始完成活動。
(七)參加活動選手泳渡時必須攜帶大會指定救生浮具及泳帽。
(八)比賽關門時間:第一位選手到達終點後30分鐘為本次活動關門時間。關門時間到,未完成泳渡的選手應馬上起水上護衛船駛回終點上岸。 (九)參賽各隊可以贊助單位名稱組隊,贊助單位Logo統一由大會規範,不得影響比賽安全。
(十)裁判員、救生員
1.總裁判和副總裁判由大陸指派。臺灣、香港、澳門各派數名資深裁判員。不足之裁判員由廈門市體育局選派。
2.救生員(兼裁判員)由台灣選派30名,不足員額由廈門市游泳協會選派。
七、參賽人數和資格
(一)組 別:分男子組、女子組
(二)名額分配:台灣男、女合計30組,大陸男、女合計35組,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男、女合計25組。總數90組180人。
(男女人數自行調整)
(三)資格:
1.參加選手須年滿16歲以上、55歲以下(1995年7月以前─1956年7月以後出生,以身分證為憑)。
2.選手須參加選拔(辦法另訂)。
3.邀請兩岸游泳名將(奧、亞運得牌選手、世界大賽得牌選手等華人)參賽。
4.參賽人員須繳交大會制式保證書。
5.有關華人參賽選手之邀請,由主辦雙方共同協調。
八、報名及報到:
(一)報名:由各參加單位統一將報名表及參加人員資訊一式兩份分別於6月1日前寄到金門縣體育場和廈門市體育局。逾期不予安排。
金門縣: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
電話:籌備會00886-82-311229
辛雷達0932-970-285 王淑偉0963-138-897
姜茂勝0912-373-372 許換生0937-393-135
電子郵箱:
廈門市: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二)報到:
1.報到時間:2010年7月28日(星期四)9時至13時。
2.報到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視聽室(選手、工作人員)
九、獎勵
(一)錄取者參加2011年7月29日金廈海峽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
(二)錄取選手代表企業或縣市或社團參加比賽者,台金及金廈交通由代表參賽單位負責。(7/28-7/31四天三夜食宿由大會負責)。
(三)未代表企業或縣市或社團參加比賽者,7/28-7/31四天三夜台金及金廈交通、食宿由大會負責。
(四)錄取參賽選手每人贈送泳帽及紀念衫乙件。
(五)關門時間內完成賽程者頒給證書與證章(或紀念杯)。
(六)安排金門觀光遊覽活動。
(七)獎金:
1.本次接力公開賽設總獎金人民幣20萬元。男隊或女隊未達20隊,獎勵名次和獎金減一錄取;男隊或女隊未達3隊將不計名次,只頒發參與證書。
2.錄取男、女各前20名的隊,給予獎勵。獎金分配如下:
名次 | 獎金 |
1 | 25000 |
2 | 17000 |
3 | 10000 |
4 | 9000 |
5 | 8000 |
6 | 6000 |
7 | 5000 |
8 | 4000 |
9 | 2000 |
10 | 2000 |
11 | 2000 |
12 | 2000 |
13 | 1000 |
14 | 1000 |
15 | 1000 |
16 | 1000 |
17 | 1000 |
18 | 1000 |
19 | 1000 |
20 | 1000 |
合計 | 100,000 |
(六)台灣選手錄取參賽名額達5人(不分男女選手)以上之指導教練,錄取前5名,由金門主辦單位接待參與在金、廈活動(提供台金往返機票及金廈食宿)。錄取選手人數相同且無法分出前5名時,以選手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十、人員入出境與查驗方式: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包括選手、教練、裁判、官員、工作人員、記者):
1.全部以交流為申請事由入金。
2.參加選手及相關工作人員于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時起,陸續由海上賽道抵達小金門雙口海灘,依專案作業規定辦理現場通關手續。
3.參加選手及相關人員全部于7月31日上午10時搭小三通船班回廈門。
(二)我方參加人員入出境:
1.選手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在金門縣立體育場視聽室報到,參加說明會。2時30分集體出發到水頭碼頭,辦理出關查驗,搭下午3時30分小三通船班前往五通碼頭,廈門組委會專車接送。
2.選手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時起,陸續由海上賽道抵達小金門雙口海灘,依專案作業規定辦理現場通關手續。
(三)選手、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出境:
1.出境人數及出境方式:
(1)選手180人。
(2)護衛船100艘,駕駛100人、救生員(兼任裁判)100人。
(3)大陸護衛船于7月29日(星期五)上午戒護選手抵達雙口終點海灘,在岸際劃設之管制區內補充裝備及吃完午餐(便當)後原水道回程不入境。
(4)我方護衛船于7月29日(星期五)上午7時前,在水頭港完成整備,前往廈門椰風寨起點海灘(在岸際劃設之管制區內補充裝備及休息,不入境)。戒護選手返抵雙口終點海灘後,現場用餐後整隊回水頭港整理裝備。沒有進出關之通關問題。
(5)工作船若干艘,工作人員若干人。
(6)全程跟拍人員:臺灣及大陸記者人數,屆時由媒體事前申請彙整後提報核備。
(7)請同意選手、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由活動終點(小金門雙口海灘)登岸。
2.請協調移民署、海岸巡防署同意專案於比賽終點海邊標線採現地查核方式入境查驗。
十一、籌備要項:
(一)活動路線安全問題:
1.充分搜集水文資料:
2.泳渡水道探勘:
雙方各自配合相關船隻,先以儀器進行水道測勘,瞭解水流流向、流速、暗礁、漁網等水道狀況,彙整規劃最佳泳渡路線,確保參加人員活動安全。
(二)海上戒護措施:
1.協調兩岸共同籌畫嚴密的活動保護措施,共同調集救援船艇、器材設備、救生團隊、岸上及海上醫護小組等,達到全程隨護協同作業。
2.選手必須隨身配備大會規定之救生浮標參加比賽。
4.安全戒護規劃:
(1)泳渡路線內層:每一隊選手,均安排一艘護衛船(包括IRB或FRB或水上摩托車)全程跟隨負責選手安全。
(2)泳渡路線外層:請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支持我方海上救援工作。
(三)海上工作船隻規劃:
新聞媒體跟拍船及工作船隻事前列冊報備,在安全距離內跟拍過中線,不得影響賽事之進行及參賽人員之安全。
(四)團體保險:
本活動是一項創舉,有其一定的難度,必將是國際媒體矚目的焦點,不得有絲毫差錯,本案可尋求國內外大型保險公司合作,為所有參加活動人員保平安險,增加另一層保障。
十二、起、終點舉辦的相關活動
(一)起點之相關活動由大陸方負責規劃。
(二)終點之相關活動由我方負責規劃,包括:
1.頒獎、頒證書、紀念品等。
2.安排觀光旅遊活動。
3.舉辦歡迎、慶功等聯誼活動。
十三、經費預算及籌集、使用方式
(一)透過雙方規劃,設定合作相關事項,讓活動圓滿成功。
(二)活動所需經費由兩岸主辦、協辦、承辦方共同(各自)籌措。
(三)透過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參與、讓活動盛大舉辦。
十四、兩岸及其它地區媒體的宣傳報導
(一)本次活動通過電視、報刊、互聯網站、戶外場所進行宣傳報導。
(二)擬配合雙方電視臺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播放有關介紹兩岸風情、民俗文化、人物專訪等專題內容。
(三)在雙方主要著名互聯網站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
(四)在賽程起、終點現場、相關地點設置豐富的宣傳佈置。
十五、兩岸及其它地區的安全與保障
雙方在取得立項核准後,共同規劃有關各方面及活動安全保障事宜。
十六、其他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赴金門參加本次活動,需辦理赴臺灣通行證,由廈門市體育局協助辦理。請各成員辦理好相關材料按時寄到廈門市體育局,逾期一切後果自負。
(二)台灣人員參加本次活動,須攜帶臺胞證(有效期之簽證)及護照或金馬證(有效期限),以備通關查驗。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
(五)附件:
1.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競賽規程。
2.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選手選拔辦法。
3.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選手選拔保證書報名表。
4.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活動流程簡要表。
附件1
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
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中國游泳協會、廈門市人民政府
中華成人游泳協會、金門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
廈門市體育局、金門縣政府教育局
三、比賽時間
2011年7月29日9時20分(同期水溫:28度,氣溫32-35度)
四、比賽地點
廈門至金門海域,全程距離7000公尺(廈門為起點,小金門為終點)。
五、參加單位
大陸、臺灣、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
六、參加辦法
(一)年齡規定:16-55歲,有過專業或半專業訓練並具備能安全完成橫渡活動者(男女不限,不分組別,1995年7月以前和1956年7月以後出生者)。
(二)須辦理活動當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報到後須交個人自願參加活動保證書。
(四)游泳帽及救生浮標由大會統一配備,其他自備。
(五)運動隊名額分配
臺灣30隊、大陸35隊、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25隊。最終組隊視各地報名情況調整後確定。其中大陸選手只能由大陸籍華人組隊,臺灣選手可以與除大陸地區外的全球華人組隊,香港選手可以與所有香港籍人士組隊,澳門選手可以與所有澳門籍人士組隊,其他各地的華人可以自由組隊。
(六)各隊可以贊助單位名稱組隊,贊助單位Logo統一由大會規範,不得影響比賽安全。
(七)男、女混合組隊將視為男隊參加。
六、競賽辦法
(一)部分採用國際泳聯最新頒佈的《公開水域游泳競賽規則》。
(二)每隊2人採用接力形式。
(三)兩名運動員必須在指定水域中,完成交接任務後,第一棒運動員才可登船。
(四)比賽設有終點門,運動員必須通過終點線,方完成比賽,計算成績。
(五)比賽中運動員如遇體能或危急狀況時,可舉雙手呼救,一經被救,即終止比賽。
(六)關門時間:第一名運動員到達終點後30分鐘,為關門時間。關門時間到,未到達終點的運動員須無條件退出比賽,聽從隨船裁判員的指令迅速起水上船,由救護艇負責送到終點。
(七)比賽過程中如遇氣象和風浪等不可抗拒等因素,大會有權作出延時、延期和終止比賽的決定。
七、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本次接力公開賽設總獎金人民幣20萬元。男隊或女隊未達20隊,獎勵名次和獎金減一錄取;男隊或女隊未達3隊將不計名次,只頒發參與證書。
(二):錄取男、女各前20名的隊,給予獎勵。獎金分配如下:
名次 | 獎金 |
1 | 25000 |
2 | 17000 |
3 | 10000 |
4 | 9000 |
5 | 8000 |
6 | 6000 |
7 | 5000 |
8 | 4000 |
9 | 2000 |
10 | 2000 |
11 | 2000 |
12 | 2000 |
13 | 1000 |
14 | 1000 |
15 | 1000 |
16 | 1000 |
17 | 1000 |
18 | 1000 |
19 | 1000 |
20 | 1000 |
合計 | 100,000 |
(三)凡參賽運動員均發給活動紀念品。
(四)凡在關門時間內完成賽程的運動員,均頒發證章(或紀念杯)和證書。
八、經費
(一)參加人員差旅費自理,食宿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二)超編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九、裁判員、救生員
(一)總裁判和副總裁判由大陸指派。臺灣、香港、澳門各派數名資深裁判員。不足之裁判員由廈門市體育局選派。
(二)救生員(兼裁判員)由台灣選派30名,不足員額由廈門市游泳協會選派。
十、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1.大陸、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各參加單位於6月1日前(以郵戳為准)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大陸須省市、自治區體育局印章),一式二份分別寄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游泳管理中心社會活動部和廈門市體育局大型競賽辦公室(地址:廈門市體育路2號,郵編:361012,聯繫電話:0592-5121241,傳真:0592- ,聯繫人:杜海洋)。
2.台灣各參賽隊伍於6月1日前(以郵戳為准)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一式二份寄金門縣立體育場運動賽會籌備處(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聯絡電話082-311229,傳真082-311790,聯絡人:辛雷達0932-970285;王淑偉0963-138897;許換生0933-699339)。
(二)報到:
1.大陸、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參加單位領隊、教練員、運動員和大會裁判員於7月27日到廈門市報到,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2.台灣各參賽隊伍於7月28日(星期四)到金門縣報到,報到時間:09:00-13:00。報到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視聽室。
十一、其他
(一)大陸辦理入台通行證辦法另行通知。
(二)台灣辦理台胞證手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三)本規程解釋權屬大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規程若有更動,以修正為準。
附件2
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
參加選手選拔辦法
一、目 的:選拔傑出長泳選手,參加2011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並促進兩岸及世界各地華人游泳運動交流,提升游泳技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金門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金門大學、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六、報名資格:(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及除大陸地區以外世界各地傑出華人游泳選手,身體健康並經常參與游泳運動者,年齡16至55歲(1956年7月以後至1995年7月以前出生者),均可報名參加選拔。
(二)游泳池內85分鐘內游完5000公尺且100公尺具80秒內速度者方可報名。
(三)報名人員應繳交保證書報名表,並於錄取後後繳交醫院體檢合格證明書。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1日止。
八、報名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海泳籌備處
電話:(082)311-229
行動:0932-970-285 0937-393-135
九、選拔日期:100年6月4-5日(星期六-日)上午09:00(視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另行通知)
十、選拔地點:依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另行通知。
十一、選拔方式:採游泳池1500公尺游泳計時(每100公尺均需紀錄),泳姿不限。
十二、錄取名額:採計時擇最優錄取前60名,備取15名。
十三、組隊方式:(一)錄取選手每2人組成1隊,經主辦單位同意,可代表贊助企業或縣市或社團參加比賽,惟每隊僅可代表一單位參賽。
(二)錄取選手經主辦單位同意,可由教練組隊參賽。
(三)錄取選手未配對組隊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四、獎勵:(一)錄取者參加2011年7月29日金廈海峽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
(二)錄取選手代表企業或縣市或社團參加比賽者,台金及金廈交通由代表參賽單位負責。(7/28-7/31四天三夜食宿由大會負責)。
(三)未代表企業或縣市或社團參加比賽者,7/28-7/31四天三夜台金及金廈交通、食宿由大會負責。
(四)錄取參賽選手每人贈送泳帽及紀念衫乙件。
(五)關門時間內完成賽程者頒給證書與證章(或紀念杯)。
(六)安排金門觀光遊覽活動。
(七)獎金:
1.本次接力公開賽設總獎金人民幣20萬元。分別為男子組12萬元、女子組8萬元(依實際參加隊數比例頒發)。
2.各組錄取名次最多至前20名頒給獎金。實際參賽隊伍未達50隊時,以0.4比率錄取名次獎勵。各組參賽隊伍未達10隊時,獎金減半。各組參賽隊伍未達3隊時,不頒獎金,僅頒參加獎勵金800元。獎金額度如下:
名次 | 男子組金額 | 女子組金額 |
1 | 15000 | 8500 |
2 | 10500 | 8000 |
3 | 9500 | 7500 |
4 | 9000 | 7000 |
5 | 8500 | 6500 |
6 | 8000 | 6000 |
7 | 7500 | 5500 |
8 | 7000 | 5000 |
9 | 6500 | 4500 |
10 | 6000 | 4000 |
11 | 5500 | 3500 |
12 | 5000 | 3000 |
13 | 4500 | 2500 |
14 | 4000 | 2000 |
15 | 3500 | 1500 |
16 | 3000 | 1200 |
17 | 2500 | 1100 |
18 | 2000 | 1000 |
19 | 1500 | 900 |
20 | 1000 | 800 |
合計 | 120000 | 80000 |
十五、錄取者應於2011年7月28日09:00~13:00到金門縣立體育場辦理報到,參加行前說明會,並由大會率隊至廈門。(未能參加者,視同棄權)。
十六、大會為錄取者投保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十七、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泳渡在保險單載明之活動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在活動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十八、大會有權將此項活動之錄影、相片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陸於網站
與會刊上及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
十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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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報名表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金門海上長泳籌備處082-3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