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100年金門縣打造運動島運動樂活島—校際飆泳錦標賽

一、計畫名稱:100年打造運動島運動樂活島推廣專案「校際飆泳錦標賽
二、計劃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0年運動島計劃
三、    計劃目的:普及學生游泳能力,提升樂水娛樂運動。
四、主辦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金門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金門體育會、金門縣立體育場
六、協辦單位:金門各級學校
七、報名手續:(1)報名時應檢附學生證影本,無學生證以學籍資料證明之。
(2)各單位報名時應繳交具結書乙份,具結書必須由選手親自簽名,負責人由承辦人員簽名。
(3)縣內國小五年級生同一班男生不足6人或女生不足6人時,才可與校內同年級班級併班組隊。若僅有一班時,才可徵調四年級、或三年級。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25
九、報名地點:金門體育會‧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籌備處‧連絡電話311229
十、組別:(1)國小五年級混合組,男6人、女6人須同一班級。
(2)國中二年級混合組,男6人、女6人須同一班級。
(3)高中二年級男生組,男6人須同一班級。
(4)高中二年級女生組,女6人須同一班級。
十一、 比賽制度:自由式(不限泳姿、採計時賽)
國小組:180公尺大隊接力
國中組:300公尺大隊接力
高中組:600公尺大隊接力
十二、 比賽辦法:(1)採水中出發,以拍手完成接力。國小、國中第1357911棒位女生。第24681012棒為男生。
(2)國小組每人游15公尺,國中每人游25公尺,高中每人游50公尺,以同隊12人接力成績計算。
(3)各組各隊報名人數職員3人,國小、國中混合組選手可註冊16(實際出場比賽人為男6人、女6人、預備選手男女各2)。高中男子組、女子組選手可註冊8(實際出場比賽人為男6人、女6人、預備選手男女各2)
十三、 比賽時間:10064日。
十四、 比賽地點:金沙國中游泳池。
十五、 獎勵:(1)國小組取前八名,各頒發獎杯乙座,獎狀各乙幀,獎品一份。
(2)國中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杯乙座,獎狀各乙幀,獎品一份。
(3)高中組各取一名,各頒發獎杯乙座,獎狀各乙幀,獎品一份。
(4)各組參賽選手游完全程者,皆頒發游泳能力證明書。
十六、  (1)各校均須組隊參加,比賽成績按排序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人員不得變動或調整)
(2)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將依所陳報成績排序隨機取樣抽中縣市之隊伍參加全國主場活動(9月19)
(3)赴台參加主場活動經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寬編補助款。
十七、 本辦法經籌備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各學校要索取報名表請洽金門體育會311229
請於5月25日前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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