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2012搶灘料羅灣】第十屆金門海上長泳活動實施辦法

一、宗旨:
1.推展游泳運動,培訓游泳選手。2.開拓水域活動,擴展健康旅遊。
3.增進運動人口,提倡正當休閒。4.促進觀光發展,活絡整體經濟。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教育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福建省政府。
三、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金門縣議會、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金門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
金防部、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南區會、北區會、中區會、東區會桃竹苗區會)、台灣電力公司、料羅里公所、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警察局、金門紅十字會、金門海巡隊、金門岸巡總隊、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料羅順濟宮管理委員會、國立金門大學、金門縣港務處、金湖鎮公所、金湖鎮代表會、金門縣養工所、金門縣漁會、金門縣衛生局、署立金門醫院、金門縣林務所、金門縣水試所、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金門縣各國民中小學、金門日報社、伍德宮管理委員會、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野戰醫院
五、活動日期:
2012714(星期六)
六、活動地點:
金門料羅灣海域(游泳距離約三千公尺
七、報名時間:
1.即日起至610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現場報名均不予受理。
2.為顧及活動暨旅遊住宿品質,本次活動報名名額以1700人為限,額滿為止,請儘早報名。
八、報名資格:
1. 凡愛好游泳者,年滿十歲以上(未成年者由參加單位以具有救生技術能力之成年人全程負責安全),身體健康具長泳能力均可以社團、機關團體名義報名。(為安全起見,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2. 身心障礙朋友每位須有一位合格救生員陪同參加,負責游程之安全。
3. 由主辦單位發函全國各相關游泳社團,邀請踴躍報名參加。
4. 邀請大陸各省市游泳運動團體及兩岸著名游泳團隊參加。
九、報名方式:
1. 詳填主辦單位轉發之報名表、長泳能力暨健康保證書、各項繳費明細表。
2. 參加者應自行辦理投保(200萬元以上之平安保險),報名時附保單影本乙份。
3.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癇等疾病或不適合長泳者,請勿報名。
4.參加者如需申請公假,請填具申請表。
5.以上各項表格證件連同報名有關繳費收據影本一併以雙掛號寄交承辦單位。(金門縣立體育場海泳籌備處收,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電話:082─311229)
十、參加活動所需費用:
1. 中華成人游泳協會會員報名需繳代辦費新台幣700元整。
非中華成人游泳協會會員報名需繳代辦費新台幣900元整。
以上費用含繳付中華成人游泳協會每人互助金新台幣14元整。
身心障礙朋友及陪同之救生員依上列規定繳費(但大會補助每人台金機票費新台幣500元整。需附證明及票根)。
2. 報名費用請匯入台灣土地銀行金門分行,受款人(戶名):金門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專戶,帳號:039-058-00601-1。(匯款人請書明隊名及負責人姓名)。
3. 匯款收據影本併報名表寄交承辦單位。
十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1. 團隊報到:713(星期五)下午3時00分(領取各項物品)。
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體育館內。
2. 泳將之夜:713(星期五)下午6時00分準時開始。
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後廣場。
3. 長泳活動開幕集合:714(星期六)上午7時。
地點:料羅灣海域。
十三、報到方式:
(一)團隊報到
1. 報到區依報名編號分區,編號由大會傳寄各報名團體。
報到時,請派員持報到單辦理報到,並領取團隊相關物品。
(二)開幕集合
1. 各團隊於714早上7時前,帶隊至【料羅灣】海泳活動會場隊
牌後集合完畢(依編號次序排列)。
2. 開幕典禮後,各隊持隊牌依編號順序、收妥選手證,辦理檢錄,並依
序入水。
3. 完成海上長泳後,選手向證書組領回選手證,並領取證書。
4. 各隊隊員均完成長泳,清點人數無誤後,向大會服務處報備後自行離開。
十四、注意事項:
1.為安全起見,本活動不受理現場報名,參加選手應自備救生浮標或浮板。
2.下水前各單位請妥為編組,三人一組為原則,彼此相互照應,參加者均應戴大會提供之泳帽,每組最好配置哨子以應緊急之用。
3.活動當日選手下水順序以選手證上編號為準(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列),由大會廣播依編號分批下水,下水前選手須向大會檢錄處繳交選手證(以利大會掌握下水人數)。
4.選手上岸時均須向大會檢錄處領取選手證(以利大會掌握上岸人數)。
5.泳渡中途如感身體不適,請勿慌張,保持鎮定,可藉個人自備浮具歇息並脫泳帽揮舉求救或吹哨子以便救生人員救援。
6.本次活動並非競賽,各參加人員以輕游慢泳方式,務必量力而為。
7.活動終止時間為當日上午11時正,未完成泳渡者一律由大會救生船艇接送上岸,停止泳渡。
8.為安全起見,本活動不鼓勵幼兒及非常年老者參加。
9.各單位車輛請依大會規定或由服務人員指示停放地點。
10.活動當天若遇天候或人力不可抗拒之狀況,大會有權宣布停止活動。若因取消活動,不影響各項紀念品之贈送,惟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參加人員不得異議。
11.活動當天參加者請著輕便休閒服、短褲、涼鞋或拖鞋。
十五、獎勵要項:
1.凡參加者均贈送泳帽、泳畢證書、精美紀念品等。
2.為獎勵長久以來關愛金門的泳友們,凡曾經參加金門海上長泳活動達7次以上外地來金門人士(請提示泳畢證書證明),大會頒給特別獎。
2.為鼓勵各縣市踴躍組隊來金參加本次活動,凡報名並確實參加本長泳活動者,主辦單位餽贈活動紀念酒每人壹瓶,報名25人以上並確實參加本長泳活動者,贈送領隊及總幹事各壹件長袖運動外套。
3.報名參加海泳人員均得參加「金酒之夜」,品嚐金門高粱酒宴,觀賞節目表演。
4.夫婦二人年齡合計120歲、130歲、140歲(含)以上者,贈送獎狀外,並由服務人員按照領取之證書現場拍照紀念。
5. 主辦單位針對本屆參加人數最多前六名隊伍(需達25名以上)頒獎。
6. 外地來金門泳友,連續參加十屆者,大會頒給榮譽紀念獎。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附錄、活動程序表: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
地點
備註
七月十三日
15001730
團隊報到
金門縣體育館
領取各項物品
1830
金酒之夜
體育館後廣場
餐宴、頒獎、節目表演
七月十四日
07000730
全體選手集合完畢
料羅灣海域

07400800
開幕典禮
料羅灣海域
0750身心障礙朋友下水
0800—0810
熱身操
料羅灣海域

0810
鳴槍下水
料羅灣海域

1100
進行水域清場
料羅灣海域
未完成泳渡者一律強制接送上岸

活動辦法及報名表可自行上網下載。網址:http://sport.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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